為建設多渠道廣覆蓋的招商網絡,通過合作招商、協助招商等多種方式,鼓勵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新區招商,形成人人支持新區招商的良好氛圍,現就動員社會力量高質量推進新區先進制造業項目招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動員社會力量開展廣泛招商合作
與社會團體、企業法人、第三方機構、個人等社會力量開展先進制造業項目招商合作。招商合作主要是以協議方式與合作方約定招商合作范圍、合作的方式和要求達到的效果等。
二、設立招商獎勵專項資金,給予招商獎勵
新區設立一定額度的先進制造業招商獎勵專項資金,與招商合作單位和個人開展市場化、有償的招商合作。與招商合作單位和個人的合作包括基礎服務補助和項目引進獎勵兩方面:
(一)基礎服務補助。根據服務內容,新區每年向簽訂招商合作協議的單位支付一定的基礎服務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具體金額及支付方式以協議約定為準。服務內容包括:
(1)項目信息提供。在雙方合作期限內,經過雙方共同努力,原則上每年需向新區提供不少于10家的(具體數量在協議中另行明確)項目信息,需包含項目名稱、類型、背景、投資方聯系方式、投資額、行業等內容。
(2)產業動態提供。全年提供一定數量的(具體數量在協議中另行明確)產業動態,包括重點國別的經濟動態、發展趨勢;重點產業的發展動態、發展趨勢;重點企業的投資趨勢、投資線索等。
(3)經貿活動組織。在境內外舉辦的重大經貿活動,協助新區邀請行業龍頭企業、央企、大型國企、民企高層前來參會,洽談合作。
(二)項目引進獎勵。在符合新區產業導向的先進制造業項目落地后,經新區認定,按照以下標準就高給予招商獎勵,單個項目的招商獎勵額原則上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
(1)對于成功租用新區區域內物業的先進制造業項目,租期一年以上,兩年及兩年以下的,補助相當于1個月的租金的招商獎勵;租期兩年以上五年以下補助相當于2個月租金的招商獎勵,租期五年及五年以上補助相當于3個月租金的招商獎勵。
(2)對于成功落地的先進制造業購地項目,投資方支付完全額土地款后,新區按15元人民幣每平方米乘以土地面積的總額收入或不超過實到外資部分的0.8%,給予招商獎勵。
(3)對于成功落地的先進制造業受讓物業項目,按照15元人民幣每平方米乘以受讓物業建筑面積的總額給予招商獎勵。
三、其他說明
(一)招商合作單位和個人的基礎服務補助及獎勵發放條件以協議約定為準。
(二)招商合作協議須報新區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簽發;對于協議約定需突破本意見規定的,報管委會會議審定。
(三)紀檢及審計部門做好對本文件所涉及的基礎服務補助和項目引進獎勵的監督工作。
(四)本意見所指的個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十五條規定的受監察的公職人員與有關人員之外的自然人。
(五)本意見從發文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新區投資合作局負責解釋,若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有重大調整,則作相應調整。之前簽訂的招商合作協議在協議期滿后另行簽訂。